兩難
對病人的治療,如果在最短時間內,作出行動,有時會被認為草率;如果步步為營,一再驗證後再出手,有時又被認為是延誤治療。
醫生因為乳房事件吃上官司。病人在外院作出細胞病理檢查是惡性,帶著報告來,理學檢查和超音波都懷疑是惡性,於是醫師作了乳房切除。結果,病理報告最後是良性!病人不是想,"還好不是惡性“,病人是告"你為什麼這麼快把我乳房切掉!“
於是,醫師在相信外院的初步報告,加上臨床的症狀情形下,作的手術,被認為是醫療疏失,敗訴。(病人要求一千五百多萬的賠償,醫師不從,於是病人訴諸司法)
醫師要如何作呢?
如果,醫師學到了教訓,下次再有病人在他院作過檢查,是惡性,是不是不論臨床的懷疑性多高,也得再花時間,花健保,從頭再做一套檢查,診斷?如果這樣作...
可能的結果一:事後健保說醫師浪費醫療資源,回推罰扣百倍...(不嚴重,不是嗎?)
可能的結果二:病灶事後證實有轉移,於是病人火大,一狀告上法院:醫師無故拖延根治手術時機,浪費時間作無謂檢查診斷,導致惡性細胞蔓沿!
(請醫師賠錢並吃牢飯!)
哇,大家要小心啊。
7 comments:
總而言之..我們醫者都是輸家啦!
套句財前的話:醫師又不是神
或許有人會有第三種選擇,推病人,這個病人我不要,也不想看,更不想惹麻煩
醫病關係少了信任,動不動就是依法行事,那麼受傷最深的,應該還是無緣的病人吧;只要不惹麻煩,把病人病症量化,一個病症多少錢,會有麻煩的不碰,對醫者來說沒差吧!
抱歉這麼消極,人生不是得到就是學到---至少,我有學到保護自己
希望醫生上訴會贏
看到這個很無奈,醫生不是神好嗎,在各種檢查之下都favor是惡性的,切了以後才發現是良性,真的要怪應該怪外院的病理科醫師吧,為什麼他判讀是惡性呢,但是這又回到老圈子裡,我們都知道切片的結果不一定準確~~
其實這幾週來看著類似幾篇的文章時,我都有深深的感觸,為什麼要把這樣的問題那樣複雜化。好像所有的問題都是病患本身,醫師卻一點問題也沒有。
說實話,我有一各非常切身的經歷,醫病關係是建立於信任之下,所以我一直相信是如此。直到了某天我發覺這樣的模式錯了,醫師隱瞞了我什麼,卻脫手要我再去找其他醫師,他的老師醫治。這樣的關係是誰破壞的,我總是在想醫者也要付些責任吧!
這樣的模式下我不知道是醫者是輸家,還是病患是輸家?!
但我相信在這各過程中我是輸家,因為他的因素造就了我終身的遺憾,20幾歲的年華就在這幾年間消逝,有美好的前途真的卻因為醫者再治療過程中所產生的一些問題造成了我最大的傷害。
沒錯,如果是用懷疑的心情去質疑醫生,病患會是輸家之一,醫生也會是!去懷疑醫生並不能避免什麼,反而到了最後,醫生不再像醫生了。(醫者是應有一顆積極的心的)
別懷疑,互相信任,我認為是"比較“好的情形。
醫生並不永遠都是對的,也不是可以咨意妄為,醫生還是要有醫德啊。很少醫生是故意要造成併發症的,不是嗎?該注意的都注意了,還是有併發症發生,(比方說,一百台手術中,發生了一個,夠低了吧?)是否就該把醫生關起來呢?(目前台灣還是用刑法
伺候醫生的哦)
我還是覺得是醫者和患者有沒有緣份的問題耶
醫者想幫,要開刀,化療或是其他治療
患者認為要走“民俗療法"才有用?
然後患者消失後半年回來,癌症末更嚴重
該怪誰??
沒有人願意發生醫療疏失,但是手術過程中的併發症,或是不可抗力的風險仍是存在,並無100%安全
把責任全怪給醫師,太不合理了,用刑罰對待醫師,只是將來遇到類似的案例,每個醫師都不願意碰觸罷了
身為護理人員,我看到的,是太多醫師的鞠躬盡瘁,病患不知感恩...如果我是醫師,看到這麼多醫療糾紛,我也不想惹麻煩的~~
其實,誰說病患都不知感恩?!
假若尚未發現因為醫師的疏忽對我所造成的傷害時,我是存著很感恩的心看待那位醫師。可惜的事,醫師並沒有對於病患將病情據實已告,而是有所隱瞞,甚至強辯。
他真的對我已經鞠躬盡瘁了嗎?一直很認真相信那位醫師對我所做的任何治療行為都是最好的同時,也都很認真的盡心盡力的配合。最後換來的是造成我體內埋有一顆不定時的炸彈!
那屆時的我不知道是應該怪醫師,還是怪我自己傻。(聳肩貌)
醫病關係緊張兩敗俱傷
辛苦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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