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14, 2007

公費住宿規定

我們醫院的醫師,如果是出席醫學會,有發表論文的話可以申請交通費和住宿費。
這個月底全國的外科醫學會在南部的大城巿召開,我要去參加,因為是兩天的會,於是跟秘書講我要申請住宿。

秘書告訴我集團內有關的規定是
1.先申請南部院區的招待所,如果已沒空位,則要去向招待所的舍監老師蓋章證明。
2.招待所沒位子,才能向南部這城巿的四家特約旅館訂房,如果全部客滿,才可以改訂別的旅館。而且要拿到全部旅館當天客滿的證明,才能拿別家旅館的發票,以合約價向院方申請住宿補助。

我看了那四家位於南台最大都巿內我們企業的特約旅館的名單及價錢。天啊!一天八百五十元,還含早餐!這樣的價錢,說實在的,我不太敢去住...

我問了一下,倒底有沒有人申請過?咦...好像幾年來沒有主治醫師申請這這筆一晚八百五的住宿補助耶!?

5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台塑集團的規定都一樣阿...

Anonymous said...

現在還找得到一晚850的飯店嗎?

Anonymous said...

真要為你捏把冷汗!好敏感的話題哦!

Anonymous said...

一般主治大夫都不申請比較多,也太麻煩了

hbrk55 said...

我所得到的消息,彰基和高雄義大算是最慷慨了。彰基每兩年補助出國開一次醫學會的來回機票,義大補助兩次國內醫學會的會費。

聽說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