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12, 2007

是誰同意手術?

剛剛接到電話(我的開刀日時,我就像接線生一樣,phs響個不停),住院醫師報告說:"那個從急診的血管阻塞病人,因為不肯通知他的家人前來簽同意書,急診說不能送刀..."

怪了,那個病人意識清醒,是成年人,有行為能力,為何一定要有家人才能簽同意書,才能開刀通血管呢?如果他和家屬不合呢?如果他的家屬勸阻必要的治療呢?如果病人沒有家屬呢?如果病人的家屬意見不一呢?

外科醫師開刀,治療的是病人,不是他的家屬。我一向的態度是,我對病人本身負責,而不是對任何一個家屬!所以,只要病人本身了解手術的必要性及好處,潛在風險,要求進行手術,我就沒有不作手術的道理。(就算是其家人反對)我們不應該因為家人不答應或是家人不在就延誤治療吧。
反之,如果病人的家屬極力勸進手術,經過我對病人的充分說明,就算是病人在最後一刻說出:“我不想開了。“我也會不猶豫地就取消手術。

我治療的是病人,不是他的家屬啊!

6 comments:

Unknown said...

但是會告你的是他的家屬。

之前我有個病人摔斷腿,他女兒跟他有過節堅持不給他開刀,我替他找社服,找社會局,甚至我都願意自掏腰包替他負擔醫藥費,他女兒的回答是:『你敢多管閒事,治好了你帶回家養。』外科醫師當然沒人敢開刀,就這樣讓他變成長短腿。

這年頭,先講求不傷自己,只要有一個人說不要,就請他們商量好再說,不然病人答應萬一死了,他也不會出庭幫你作證是他要做的。

Unknown said...

剛剛打了一些可能沒送出去,不見了。

學長,死人不會講話,會吵的都是家屬,尤其沒來的吵最凶。你可以不用在乎家屬意見,成功了你是英雄,失敗了病人會跟家屬一起推你下火坑。

我覺得還是至少要讓可以作決定的家屬都有共識了再做比較好。

Anonymous said...

Moo舉雙手雙腳贊成

台灣人的天性
在遇到類似決定時,不知為什麼,Family最大!!(怪)
君不見CPR時,決定要不要救的永遠是Family,即使病人在生前意識清楚時有多麼清楚的表明DNR...

Hello and Color said...

當醫生原本只是單純的想要幫忙病人
可是當家屬的卻未必可以理解
尤其遇到這種家屬和病人之間又不合的時候
可還是要小心一些

Anonymous said...

民法不是規定20歲就成年了嗎?就可為自己的事負責嗎?
怎麼意識清礎的也要家屬決定?
是不是人愈來愈喜歡做決定..
自己的決定做不夠..也要幫別人做決定呢?

Anonymous said...

如果病人自己沒有決定能力也就罷了,似乎我們這裡一個成年有自決能力的病人,進到醫院之後,就會因著家屬的孝順和愛,當事人的心智年齡會縮小到實際年齡的十分之一,再也無法為自己做決定了。是另外一種愛之反而害之的狀況吧? 又或者因為我們曖昧又隱晦的通性,當事人也樂於躲在他人背後不為自己負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