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06, 2006

手術部位標記

衛署為了落實病人手術安全提出了確實手術部位標記的執行策略。本院全力配合,所以在最近開始嚴格執行,病人手術前必定要有醫生的標記手術部位才准予接進開刀房。

住院醫師昨天很無奈,又有點生氣的說:搞什麼麼,病人要作的手術方式是“調整洗腎導管“,也硬要我去標記手術部位。他全身上下就那一根洗腎導管,也要標記,難不成我們會進來調他的尿管嗎?

我也接到電話:柯醫師,那位***下星期要作人工血管注射座手術,你昨天標的手術部位,他洗澡洗掉了,請你有空再來重標.(老天,他排定的手術日期還有一個星期呢...我是不是該給他刺青?)

人工血管注射座手術,我會向病人解釋得很清楚,所有的可能都要講,所以:“通常是從右胸進去,如果右胸的頭靜脈萎縮或阻塞,我會從左胸進去;有的時候,會用超音波導引從左頸或右頸的頸靜脈置入;而在很特有的情形下,我會試著從大腿的靜脈植入血管。總之,我就最後把導管的尖端植入到右心房內,以將來的注射使用..."
為了落實手術部位標記,結果就是,在手術部位的地方寫:右胸or右頸or左胸or左頸or左或右大腿
手術的標記是,四肢和左右頸都要劃紅圈圈!
(誰教我們作的是週邊血管手術,要守規定!)

2 comments:

hbrk55 said...

規定就是規定。

衛生署說,脊椎手術可以不必標記,因為手術前和手術中還要經過醫師的確認。 兩側的手術也可以不必確認,因為這項措施主要是避免開錯邊。

健保局更酷,發了一個文給各醫院,相信你們也收到了,所有的手術都要標記,包括衛生署說不必標記的也要。 但是理由何在? 更安全嘛! 但是真能增加幾分安全呢?

唉! 為了病人安全我們當然可以配合多做一點,不過以安全為由,將防護措施無限上綱,正反應出這個社會對醫療業的安全要求,不只要深思熟慮,不只到達焦慮的地步,根本已經是神經質了。

Paul said...

這樣的文,一點意思都沒有,我都覺得這規定的人有沒有用心想過啊。難道他們沒想到,文一下來,守法的我們就follow. 一些可笑的,浪費人力物力徒增困擾的事就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