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21, 2006

巴式量表

最近聽聞到醫師濫開巴式量表而去職的事,很是驚訝呢。

這幾年來,也不時有病家要求要開立巴氏量表的,但真正我開立的,少之又少,可能一隻手就可以數得出來。畢竟,相關法令的規定是既明確又是嚴格,分數這東西,是沒有什麼伸縮空間的。早些年時,即使是病人分數在三十分以上,我會在病家的要求下,還是開出一張分數不合格的證明(當然拿這張是絕對審不過的)。後來,發生過了有人拿高分的量表偽造塗改成低分,拿去伸請外傭等情事後,我就再也不開出高分的證明了.
現在,我會委婉地跟病家解釋,“不是我不開出低分數,我也知道老人家需要人照顧,只是法令嚴格,我不能違法呀“。至今,倒也沒什糾紛。一位同事更絕,他會說,“你總不希望我被捉去關吧?“
法令不合實際,我們還是得守法呀。

至於,如果利用這樣的法令來謀不當利益,那就有違當初投入醫界的誓言了。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any changes coming ?